《文汇报》遭国际贸易不公要据理力争

2012-12-10

  日前,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欠缺公正,终审判定中国奥康胜诉。这标志着中国奥康公司不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双重胜利。
  
  面临“生死” 艰辛维权
  2006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首次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决定从当年10月6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高额反倾销税。当反倾销征税期满后,欧盟再次发起“落日复审”,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

  欧盟的一纸反倾销税令,让我国鞋业出口蒙受巨大损失。以中国制鞋业重镇温州为例,当年温州出口欧盟真皮面鞋2309万双,此后出口欧盟数量逐年下降,2008年降至1900万双,2009年1月至9月陡然下降至920万双。

  于是,不少温州鞋企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权益。2006年10月23日,温州奥康鞋业率先宣布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紧接着,温州泰马集团、广东佛山南海金履鞋业有限公司和广东惠州新生港元鞋业有限公司也相继宣布上诉。这场一审官司耗时4年,期间5家企业3次应诉、抗辩。但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驳回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之后,奥康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
  
  绝地反击 奥康完胜
  2010年5月,其他4家鞋企感觉二审胜诉无望,宣布放弃上诉。唯独奥康不惜承受巨额的诉讼费,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从此走上艰难而漫长的反倾销抗辩之路。

  2011年3月31日,欧盟发起的反倾销到期,欧盟宣布从4月1日起,正式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高额反倾销税,但这只是欧盟委员会单一从行政上取消反倾销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尚未在二审司法上赢得最终结果。日前,奥康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裁定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上诉欧盟初级和高等法院的诉讼费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今天下午,温州奥康集团宣传部负责人王海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奥康之所以一直坚持到现在,最重要的目的是向欧盟表达中国鞋企的声音和态度,奥康赢得的不仅仅是一场官司,更是尊严。
  
  学会运用国际通用的法律规则
  “现在回过头看,欧盟反倾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一件好事,这几年奥康出口的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都得到了很大改进,出口单价均达20美元以上,最高甚至达到50美元。”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认为,对抗欧盟反倾销让奥康学习到了更多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知识、如何解决国际贸易纷争,对未来奥康国际化大有裨益。

  今晚,有“中国反倾销第一律师”之称的北京市律师协会WTO与反倾销专业委员会前主任蒲凌尘律师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他说:“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获得胜利给我们国内相关企业带来很大借鉴意义,起到了参考示范作用,奥康此举值得中国鞋企和其他产业学习。今后,我国出口企业遭遇其他国家不公正待遇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在全球贸易舞台上,要学会运用国际通用的法律规则,才能够赢得属于自己的利益和尊重。”

  本报驻浙记者 蒋萍 通讯员 刘海波
  (本报杭州11月19日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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